為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推進醫療保障信用體系建設,規范醫療保障信用管理工作,促進醫療保障領域的行業自律,構建良好的誠信環境,結合拉薩市醫療保障工作實際,拉薩市出臺了《拉薩市醫療保障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記者了解到,該《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試行。
醫療保障信用管理涉及信用主體分為機構類和個人類兩類。《辦法》規定,醫療保障信用主體的信用評價,采用信用分值綜合評分制,通過評價指標體系和算法進行分級分類評價,機構類信用主體采用“扣分法”評分,個人類信用主體采用“記分法”評分,均實行“百分制”,醫保信用評價等級從高到低分為優秀(A≥95)、良好(95>B≥85)、中等(85>C≥75)、較差(75>D≥65)、差(E<65)五級。
“信用評價周期為一個自然年度,實行動態考評,評價工作應當按照各類信用主體的信用評價指標執行,全面依托醫療保障信用評價管理平臺對信用主體進行綜合評價,生成信用評價結果。”拉薩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李君梅解釋,信用評價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客觀、透明的原則。
記者了解到,醫療保障部門將信用等級評價結果應用于信用主體的監管稽核管理、定點協議管理、結算管理和醫保資格管理等方面,并延伸至機構法人、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及相關行政人員,進行失信信息全社會共享,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醫療保障部門將對守信機構在年度基金預付、質保金比例、醫保年度考核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守信個人在醫保服務資質、晉升晉級、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先評優、專家申報和績效分配等方面給予支持;加大對守信主體的表彰、宣傳和支持力度,并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營造守信光榮的輿論氛圍。對失信機構在醫保基金支付方面采取懲罰性核減,包括限制病種結算范圍、扣除質量保證金額度等,同時加大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力度和強度。對失信個人實施再培訓、暫停或取消醫保服務資格、改變醫保結算方式、限制就醫范圍等懲戒措施。
“自從‘醫療保障信用管理’試點工作推廣以來,我們非常重視,積極支持,這不僅能提高服務質量,還能維護藥店的聲譽和信譽。”阜康醫藥超市負責人劉女士表示。截至目前,拉薩市共有615家定點醫藥機構簽訂了《醫療保障信用承諾書》,面向社會公開進行承諾。
醫療保障信用體系建設,一方面體現懲戒有力度,另一方面也注重信用修復。信用修復是對失信主體的一種幫助和關懷,讓失信主體有機會糾正自己的錯誤,彰顯醫保信用管理的“溫度”。
《辦法》所指的信用修復是信用主體按照規定參加信用修復培訓,公開作出信用承諾,消除不良社會影響后,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按照規定程序,依申請獲準停止失信記錄公示和重塑信用的行為。信用修復申請流程如下:提交信用修復申請;提交違法違規行為糾正、整改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提交作出對證明材料信息內容真實性負責的信用承諾。作出失信認定的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在受理信用主體信用修復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最多不超過30個工作日。醫療保障部門對于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予以修復,并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進行信用修復,并書面告知信用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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