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西藏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索娜吉介紹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召開以來,全區法院以全方位的司法審判工作,服務保障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的工作開展情況。
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以來,全區法院堅持新發展理念和“兩山”理念,聚焦美麗西藏建設戰略任務,認真落實《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關于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加快建設美麗西藏的決定》及實施意見,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為保護青藏高原生態環境,推進美麗西藏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先后制定出臺《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和創新全區環境資源審判工作 助推西藏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全國前列的實施意見》《全區法院進一步錨定“四件大事”服務保障“四個創建”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整體性制度化推進司法護航美麗西藏建設。
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以來,全區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245件。審結環境資源刑事案件42件,94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責任;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恢復性司法理念,對認罪認罰和自愿繳納生態修復費用、補種復綠、義務勞動的15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人依法判處緩刑;高效審理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涉耕地、林地承包等合同糾紛案件及涉生態、清潔能源等工程建設民事糾紛案件共141件;審理各類環境資源行政案件46件;審結公益訴訟案件16件,有效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全區法院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作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決做到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到哪里,法院工作就跟進到哪里。今年,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與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簽署《服務保障川藏鐵路建設司法協作協議》,林芝中院與四川雅安中院、昌都中院與四川甘孜州法院先后簽署服務保障川藏鐵路建設司法協作協議,共推綠色鐵路建設。(下轉第二版)(緊接第一版)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與青海等10家高級人民法院簽署《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和三江源國家公園(唐北區域)所在地那曲中院、安多、聶榮、巴青三個基層法院加入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協作聯盟,積極與青海法院協作聯動,推進三江源國家公園司法保護與修復。成立司法服務保障拉薩南北山綠化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涉南北山綠化工程糾紛案件調處化解工作組織領導。截至今年10月31日,拉薩兩級法院共受理涉南北山綠化工程審判執行案件190件,審執結182件。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運用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化解環境資源糾紛案件。全區各級法院與檢察、環保、自然資源、林業、水利等部門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10余個,加強各部門職責有機銜接,工作協調聯動。在最高人民法院推動下,全區法院因地制宜落實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改革,共設立相對固定的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判團隊和合議庭82個,執行小組7個,符合西藏實際、具有西藏特點的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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