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西藏自治區市場主體歇業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歇業管理辦法》)開始施行。《歇業管理辦法》的實施,旨在為有經營意愿和能力但面臨客觀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提供一個緩沖性制度,提供介于注銷和正常營業之間的第三種選擇,讓市場主體有更合理、更低耗的生存路徑。那么,《歇業管理辦法》適用于哪些市場主體、如何辦理歇業備案、歇業期間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項……近日,記者采訪了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處相關負責人。
出臺具體舉措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據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22年下半年,受宏觀經濟環境的影響,西藏不少市場主體生產經營面臨較大困難,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活動,但其仍有較強的經營能力,經營者也期待能夠在保留經營資格的情況下暫停營業,通過暫時“休眠”的方式壓縮成本、降低負擔,待情況好轉后重新啟動經營。因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以《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相關條例規定為依據,會同自治區人社、住建、醫保、稅務等職能部門制定印發《西藏自治區市場主體歇業備案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了歇業制度的適用主體、適用情形、申請材料、辦理程序、權利義務、法律責任等,細化了人社、住建、醫保、稅務等部門的相關支持政策措施。同時,對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等工作提出要求,既保障歇業制度的有力有序實施和落地見效,也有效防止歇業制度濫用,維護交易安全和社會秩序。《歇業管理辦法》的出臺施行是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加大對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支持力度,規范市場主體歇業備案行為。
辦理歇業備案 需要注意這些內容
據悉,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且不存在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交易相對人合法權益等情形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并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歇業備案。
市場主體可以到登記機關現場提交歇業備案申請,也可以通過“西藏政務服務網”或“西藏市場監管政務服務”平臺提交申請。市場主體首次申請歇業后,可以在期限屆滿前30日內申請延長歇業期限,也可以在恢復經營后再次申請歇業,但歇業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
市場主體恢復營業時,登記、備案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備案。以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經營場所、經營場所)的,應當及時辦理住所(主要經營場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
歇業并不意味著脫離監管。歇業期間,市場主體不得發生任何經營活動,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按時進行年報,全面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承擔債權債務關系。一旦市場主體在歇業期間開展經營活動的,則視為恢復營業。同時,需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責任,接受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約束和懲戒。
推動落實歇業制度 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由于公司經營遇到困難,近日,拉薩某商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先生打算辦理企業注銷,但是當工作人員告知可以辦理企業“歇業備案”登記后,他便選擇暫時休整。“公司多年經營傾注了很多心血,積累了很多業務資源,注銷意味著一切清零。”張先生說。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制度的實施,為短期出現經營問題的市場主體設置了“緩沖區”,降低維持成本,讓有經營意愿的市場主體“停機保號”,以便為以后的發展積蓄力量,這一政策給不少遇到困難的市場主體及時注入了一劑“穩心針”。下一步,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將加強對《西藏自治區市場主體歇業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宣傳解讀和政策引導,積極同有關部門用好政策“工具箱”,形成工作“組合拳”,推動歇業制度落地落實,助力西藏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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