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和規范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近日,拉薩市醫保局組織5家門診部法定代表人就申請醫保定點須具備的基本條件進行了政策解讀。拉薩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唐小君、拉薩市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上,唐小君首先向參會人員介紹了門診部納入醫保定點的基本情況。目前,拉薩市屬于醫保定點的門診部均為2021年2月1日之前納入。2021年2月1日之后申請納入醫保定點的,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的《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于不具備申請條件的一律不予受理。有意愿申請納入醫保定點的門診部,必須建立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院信息系統技術和接口標準;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西藏自治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關于公布西藏自治區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要按照醫保服務協議約定,合理制定價格,規范診療行為;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規范的診療行為發生的合理合規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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