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西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全票通過《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是首部關于西藏生態文明建設的綜合性法規,將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西藏生態保護一線工作人員通過報紙、網絡、電視、廣播、新媒體等多種形式收聽收看了相關報道,大家反響熱烈,一致表示將以《條例》為準繩,立足自身崗位,為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貢獻力量。
比如縣林業和草原局工作人員袁少文表示,將加強對《條例》的學習,提高政治站位,把環境保護工作擺到更加突出位置,增強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及時摸排轄區生態環境情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及時上報。
昌都市林業和草原局工作人員郭迎亞告訴記者,《條例》指出,保護西藏生態環境、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和義務。《條例》也規定每年8月為西藏自治區生態文明宣傳月。“作為一名基層環保工作人員,我和我的同事將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和普及工作,開展環保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提高公眾環保意識,鼓勵公眾參與環保事業,共同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郭迎亞說。
向巴克珠是昌都市八宿縣然烏鎮專業管護站站長。成立于2015年的然烏鎮專業管護站,管護面積共22164公頃。目前有6名管護員,他們中年齡最大的50歲,年齡最小的26歲。
談起管護工作,向巴克珠滔滔不絕。他說,管護站的職責是日常巡護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制止破壞森林資源行為,監測病蟲害等。管護站成立5年來,管護區內未發生盜伐林木、盜獵野生動物、盜挖野生植物及動物疫情等問題。“有了《條例》的支撐,我們做起管護工作來更有底氣了,我們將時刻牢記‘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與各村生態崗位的群眾一起積極努力,筑牢然烏生態環境保護的防線。”向巴克珠說。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