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
中國西藏網訊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8日發布的《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指出,西藏保障藏語言文字學習使用權利。
白皮書指出,西藏在行政領域保障使用藏語言文字的權利,在出版、傳媒、生活等領域廣泛使用藏語言文字,在教育和術語標準化規范化領域保障學習和發展藏語言文字的權利。
白皮書介紹,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法規,西藏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下達的普發性文件、發布的公告同時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藏語言文字。
白皮書顯示,截至2024年底,西藏公開發行藏文期刊17種、藏文報紙11種,累計出版藏文圖書8794種、4685萬冊。在傳統報刊、廣播、影視和網絡的基礎上,發展藏語新媒體,各種官方賬號和社交媒體不斷涌現,大大開拓了藏語言文字使用的范圍。民族語言廣播節目年譯制時長超15000小時,民族語言電影年譯制超過80部,民族語言電視節目年譯制時長達7300小時。公共場所設施、招牌和廣告都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藏語言文字標識,藏語言文字在衛生、郵政、通信、交通、金融、科技等領域都得到廣泛使用。
白皮書介紹,西藏中小學校都開設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課程和藏語言文字課程。2015年底,我國第一個少數民族文字的信息技術詞匯國家標準《信息技術 藏文詞匯》正式發布。全國藏語術語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先后于2018年和2022年發布藏語新詞術語近1500條和2200條。2023年開通的漢藏對照術語查詢平臺已建有30萬條規范詞語數據庫。
白皮書指出,西藏高度重視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發展,不斷提升公共文化服務質量,推廣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保障藏語言文字學習使用權利,西藏文化建設實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與發展,有效保障了各族人民的文化權利。(中國西藏網 記者/賈華加 趙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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