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施行,婚姻登記實現“全國通辦”。近日,拉薩市民政局積極響應政策,迅速落實相關工作,為轄區內居民及區外來藏人員提供更加便捷的婚姻登記服務。
婚姻登記“全國通辦”打破了婚姻登記當事人戶籍限制,不再要求出具戶口簿。當事人雙方若是初次結婚登記,只需提供身份證原件、雙方合影免冠照片(兩寸),以及本人無配偶、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即可辦理;若有一方婚姻狀況為“離婚”的,則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基礎上,還需要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書、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書或離婚證等材料;若婚姻狀況為“喪偶”,還應當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結婚證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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