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設美麗西藏作出應有貢獻
根據會議安排,我代表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以下簡稱國家電投西藏分公司)就學習貫徹《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情況報告如下。
2020年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后,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積極落實座談會精神,針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將青藏高原建設成為全國乃至全球生態文明高地的指示精神,制定出臺了《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從生態規劃、生態安全、生態經濟、生態文化、示范創建、社會協同、保障監督等方面,對建設生態文明高地作出了總體部署。
《條例》出臺后,國家電投西藏分公司黨委在第一時間通過黨委擴大會議組織公司主要人員學習了《條例》,就如何貫徹落實《條例》制定了落實措施,并在2021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組織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了《條例》和公司的落實措施。
公司在項目前期、工程建設和生產運維中高度重視生態環保,成立了以公司總經理為組長的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并依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建立了生態環境保護崗位責任制,明確了各崗位生態環保要求,先后制定下發了生態環境保護規范化管理手冊、生態環境保護提升行動計劃、生態環境保護提升行動方案、生態環保年度工作要點等相關文件。項目前期認真分析環境影響因素,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和業績的第三方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持續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力度、制定環境影響應對措施;項目建設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后期生產運維按照集團公司統一安排和公司年度工作計劃開展各項生態環保檢查、督查工作,形成生態環保檢查督查整改臺賬,逐項整改、逐個銷號,確保生態環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在各級政府的指導檢查下,公司近年來生態環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公司成立近十年未發生生態環境事件。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在生態文明政策把握、生態環保資金投入等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強。
2020年7月,自治區產業建設領導小組將自治區綜合智慧能源規劃研究任務下達給國家電投西藏分公司,包括光伏治沙在內的能源開發與生態治理耦合和綜合利用。我公司研究成果已上報自治區能源管理部門,經過長期試驗觀測檢測,光伏場站建成后有效降低地面蒸發量約24%,降低地面風速50%以上,光伏場區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可在西藏大量沙化土地治理中發揮積極作用。目前我公司已初步形成西藏區域太陽能+生態示范及標準化模式推廣研究報告,下一步擬在昌都和阿里保供項目上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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