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完成市縣兩級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全覆蓋
最近,紹興市越城區北海街道的黃先生在一家家裝店購置了定制門,結果上門安裝時卻發現是標準門,對裝修造成了嚴重影響。黃先生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本金并且賠償對其造成的損失,雙方多次協商未果。越城區市場監管局北海所接到投訴后,聯系法官開啟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調解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商家重新定制并安裝,消費者補貼差價。
近年來,紹興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法院、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共建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并設立在各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場所內,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目前,紹興市已創建一級“共享法庭”7家、二級“共享法庭”25家,在浙江省內率先完成市縣兩級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全覆蓋。
為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建設,紹興市出臺相關文件,推出14條“硬措施”,支持和保障每個“共享法庭”規范化建設。在每個消保“共享法庭”內,都配齊配強聯系法官、庭務主任,組建“法院+市場監管+N”聯絡員群,并吸收律師等專業力量參與調解,充實工作人員力量。
截至目前,紹興市通過“共享法庭”調解案件223起,其中重大(典型)投訴案件63件,為消費者挽回損失660余萬元,有力解決消費維權工作中的難點、痛點、堵點,確保消費者訴求暢通反映,矛盾及時化解,權益有效保障。
深化“楓橋經驗”,加強源頭治理,紹興市還深入推進消費維權在線調解企業建設,指導企業嚴格落實消費糾紛化解主體責任,嚴把糾紛外溢關口。2023年初以來,紹興市共培育在線調解企業488家、消費維權站點202個,實現消費糾紛自行和解1283件,形成了消費糾紛調解的新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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