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大汾河等重要河湖生態保護補償力度
人民網太原4月13日電(記者張婷婷)日前,山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根據《實施意見》,該省將探索多樣化補償方式,加大對汾河、大清河、桑干河等重要河湖的水流生態保護補償力度。
《實施意見》指出,要完善重要生態環境要素分類補償制度。其中,在水流生態保護補償方面,要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持續推進汾河、沁河等重點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修復流域生物群落結構,持續改善水域生態環境,確保黃河流域禁漁工作落實到位。
針對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等河流源頭區和汾河水庫等重要飲用水水源地開展水流生態保護補償和巖溶大泉生態補償機制研究,明確省、市、縣三級水源地保護清單,實施永定河上游、太行山、黃河多沙粗沙、伏牛山中條山國家級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水流生態保護補償,加大對汾河、大清河、桑干河等重要河湖的水流生態保護補償力度,做好蓄滯洪區水流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在水流生態保護補償方面,完善濕地生態效益補償。繼續在國家濕地公園范圍內實施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定出臺山西省濕地生態保護補償辦法,明確濕地生態保護補償范圍、內容和補助對象。統籌考慮生態保護紅線范圍、重要濕地、國家濕地公園的規模及保護管理成效,確定補償分配因素及權重,對省級以上重要濕地、國家濕地公園等重點生態功能區的濕地開展生態保護補償。
同時,《實施意見》指出,山西省將探索多樣化補償方式,支持生態功能重要地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引導和促進特色優勢產業發展,擴大綠色產品生產和供給;組織申報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試點項目,爭取國家政策支持;鼓勵各地將環境污染防治、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等工程與生態產業發展有機融合,完善居民參與方式,引導社會資金發展生態產業,建立持續性惠益分享機制;探索建立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生態保護修復基金,制定基金與生態補償資金統籌使用辦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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