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三部門聯合印發實施意見 讓兩項補貼更精準惠及困難和重度殘疾人
為提升殘疾人兩項補貼精準管理水平,使補貼資金更公平、有效地惠及困難和重度殘疾人群體,日前,江蘇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共同印發《實施意見》,從本月起施行。
《實施意見》共有十部分內容,明確: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低保家庭內的殘疾人,低保家庭外無固定收入的智力、肢體、精神、視力重度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倍以內的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殘疾等級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地區可優先考慮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推動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長期照護殘疾人的護理補貼制度。
《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了補貼動態管理,明確: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根據各地低保標準調整同步調整,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統籌考慮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及照護市場勞動力價格變化等情況合理測算,在省定標準基礎上適時進行調整。
此次《實施意見》的一大亮點是明確了政策銜接規定,梳理明確了六條殘疾人兩項補貼的政策銜接規定,便于政策執行:如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養老服務補貼、高齡津貼條件的殘疾老年人可以疊加享受;納入傷殘撫恤對象范圍且已經享受補貼的,與殘疾人兩項補貼按擇高原則進行政策銜接,不重復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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