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要求“返鄉過年報備”,依據何在?
據新京報報道,1月9日,一則由陜西洋縣紙坊街道鞏家槽社區發布的“返鄉過年人員要報備”的通知引發了關注。通知稱,接縣委、縣政府通知,從2024年1月8日至2月20日所有返洋人員(本社區戶籍人口)進行日排查、日匯總,每日向社區登記報備。
1月10日凌晨,當地發布通報致歉,并稱已責令社區撤銷通知。此前,洋縣紙坊街道辦工作人員表示,過年期間,返鄉務工者較多,為了安全要求社區做好社會安全穩定工作,“各個社區方式方法不同”。
都2024年了,還有社區要求返鄉人員報備?消息一出,便在輿論場引發廣泛批評:涉事社區提出這項要求的依據何在?
畢竟,自2023年年初對新冠疫情施行“乙類乙管”政策以來,各地在人口流動方面的限制性舉措就已被逐步破除,社區等基層組織不該針對返鄉人員再提限制性要求。
而“返鄉報備”這樣的要求,本質仍是一種權力主導的慣性思維在作祟,也是個別基層單位濫用手中“微權力”的外在表現。而類似“一刀切”決策的出臺,大概率是“拍腦袋”做出的決定,不僅缺乏法理支撐,也是將轄區居民的隱私權視若無睹。
此事引發輿論關注后,當地隨即責令相關方面撤銷通知,這樣的糾偏非常及時且必要。但即便如此,涉事相關方面也該對此有所反思,并引以為戒。
個別基層組織對手中權力的濫用,其實就體現在這些微小的日常事務和政策措施之中,這需要引起警惕。同時,這也給不少地方提了個醒,春節假期即將到來,外來務工人員返鄉意愿迫切,就別再對他們設置這些沒有人情味的條條框框了。
基層治理千頭萬緒,但依法依規是底線要求。在出臺相關措施之前,不妨認真論證其合法性和合理性。社區自治,也得多聽聽民眾心聲。
總之,都2024年了,社區就別再出“返鄉過年要報備”這樣貽笑大方的“土政策”了。
新京報評論員 馬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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