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持續為事業單位放權賦能 急需緊缺崗位可特設
中新網上海1月4日電(記者 許婧)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日發布消息稱,該局已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交通類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管理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優化水務海洋類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管理的意見》,明確了急需緊缺可特設,高層次人才可超崗,擔負對口支援任務可不占,小少散單位可統籌,重點單位可增加等新措施,進一步為事業單位放權賦能。
事業單位作為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覆蓋教科文衛、農林水務、新聞出版、社會福利等眾多領域,在上海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規定,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人員聘用應在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內進行。
上海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番出臺的兩個“意見”,堅持需求導向,賦能行業發展;堅持分類分級,激發人才活力;堅持統籌調控,促進市區聯動;堅持激勵重點,增強“尖端”動力為原則,明確規定:緊缺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可以不受本單位常設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申請設置特設崗位。列入省部級以上人才計劃、國家級和上海處于專業前沿并且在國內外具有較高影響力的人才,可以不占所在單位的正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對于規模小、人員少、較分散,或專業領域相近、人員交流頻繁的事業單位,可以統籌進行崗位設置。
此外,對于承擔國家、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重點任務、重大項目,獲得國家、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或國家部委重要獎項的單位,可以適度增加1%至5%激勵比例。
近年來,上海陸續出臺高校、衛生、文物博物等行業的崗位設置管理意見,2022年優化調整中小學、農業、體育三個行業的崗位設置;2023年出臺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招聘辦法和特設崗位管理辦法,為事業單位放權松綁。
滬人社部門稱,下一步,上海將在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激勵、評價、培訓、使用等方面進一步放權松綁,不斷迸發事業單位和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完)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