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已劃定828處歷史建筑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杜娟)今年是我國建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制度40周年,也是廣州被國務院公布為首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40周年。近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鄧堪強接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線訪談,分享廣州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活化利用和名城保護的經驗和未來計劃。
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建成時間跨度接近200年
2018年,廣州列入全國首批10個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城市,目前,廣州已劃定828處歷史建筑、1206處傳統風貌建筑。2020年,廣州結合自身實際,在全國率先出臺了《廣州市促進歷史建筑合理利用實施辦法》,并協助住建部制定印發國家行業標準《歷史建筑數字化技術標準》,積極推廣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數字化智能化保護利用實踐。
鄧堪強透露,截至目前已完成815處、面積約223萬平方米的歷史建筑三維數字化測繪建檔,完成828處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
廣州的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建成時間跨度接近200年,最早為清中期,最晚到20世紀80年代末。
由于建設年代久遠,有大量建筑的室內空間布局、現狀使用功能和配套設施難以適應現代的生產生活需求,也制約了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的保護和發展。
廣州如何破解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保護利用的難題?鄧堪強表示,在“向未來、為人民、小切口”的總基調下,2021年11月,廣州出臺了《廣州市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給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保護利用在民生改善帶來了更有力度的利好。《實施意見》提出,在保持原有外觀風貌、典型構件的基礎上,可以通過加建、改建和添加設施等方式適應現代生產生活需要。
將支持多功能使用和國有建筑租期租金優惠
下一階段廣州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中有怎樣的計劃和目標?
鄧堪強表示,一是以大歷史的寬度充分挖掘廣州新時代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時代價值。堅持守正創新,既保護古代和近現代遺產,又保護當代重要建設成果。二是從制度層面創新探索活化利用的新模式。從惠民利民、鼓勵創新角度出發,在多功能使用、國有建筑租期租金優惠、引入社會資本多方參與、建立獎補機制、優化金融服務體系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三是以全市一盤棋的高度共同探索名城保護與城市可持續發展有機融合有效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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