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財政部提早部署全國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
本報北京9月14日電(記者姚亞奇)日前,應急管理部、財政部印發《關于組織開展2023—2024年度全國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壓緊壓實責任,抓緊安排部署,強化保障力度,扎實有序做好本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能夠溫暖過冬、安心過節。應急管理部已派出工作組,分別赴京津冀、黑龍江、吉林等地實地查看倒房重建推進情況,并統籌指導做好冬春救助對象摸排和過渡期救助等工作。
今年以來,我國自然災害形勢嚴峻復雜,特別是入汛以來,京津冀和東北地區遭受極端強降雨,災后救助和恢復重建任務繁重。應急管理部針對北方地區災情重、入冬早的實際,會同財政部提早謀劃,部署開展2023至2024年度冬春救助工作,較往年大幅提前。
通知要求,要迅速開展摸排,切實做好需救助人員情況的調查、統計、匯總、評估、審核和上報等工作,精準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要分級分類建立需救助人員名單,全面掌握需救助人數、資金等需求,細化完善救助標準,明確分類救助措施,對受災困難群眾針對性進行分檔救助,切實提升救助精細化水平。要重點關注特殊群體的救助需求,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精準救助”原則,對已確定的救助對象實施救助,確保應救盡救。
通知提出,要強化本級款物保障力度,密切關注重點地區實際救助需要,切實加大傾斜支持力度。要合理統籌中央和地方救助資金,按程序迅速安排下撥至縣(區),并督促盡快組織發放到戶。要統籌做好人員情況公示、救助款物發放等工作,對于冬春救助資金發放量大、救助任務重、工作基礎薄弱的地區,點對點開展指導幫助,在規定程序內盡量簡化工作流程,優化工作措施,確保救助時效。
通知明確,要嚴格按照財政直達資金有關要求,確保救助資金直達基層,并在春節前全部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要加強跟蹤調度,定期通報工作進度,加大實地督導力度,及時核查并報送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救助情況,并科學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績效評價。要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等的監督檢查,嚴肅冬春救助款物管理使用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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